根據政府機構公布的訊息,持H-1B簽證來美工作的外國高科技勞工,事實上是拿相對低的薪資,其實並不算如意。


由「美國公民暨移民服務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簡稱USCIS)第一次提供出來的這項資訊,顯示H-1B簽證作業遭到廣泛抱怨是真的,它被少數的外包公司佔據不合理的高比例H-1B簽證,但循這些外包公司取得簽證的外國勞工卻是低於平均薪資的待遇。


今年四月份,H-1B簽證作業成為焦點,川普總統簽署了一項名為「買美國貨,雇用美國人」的行政命令,作為他收緊外國移民的一部份。三個月之後,「美國公民暨移民服務局」正式公布過去兩年雇用外國勞工所簽發的H-1B數字,這項資訊只提供給申請的公司,或(媒體)依「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提出要求。


在2016財政年度,近4,000家公司提出H-1B申請,其中前20家贊助公司佔了所有申請案件的百分之37,其中資訊科技(IT)人才的外包公司則包辦了最多申請案的前五名。


新公司的數據也提供了H-1B簽證的準確資料,包括雇主對這些外國高科技人才所提供的薪資。佔據最多H-1B簽證申請案的外包公司,他們所引進的外國高科技勞工,所獲待遇遠低於同類工作的平均薪資。


以雇用資訊科技人才為主的五個年薪最高的美國公司,都沒有靠外包公司引進外國勞工,這些不靠外包公司晉用的員工平均年薪分別如下: 蘋果電腦139,000元,谷歌132,000元,微軟126,000元,思科(CISCO)121,000元,亞馬遜公司115,000元。


相對的,五家年薪最低的外包公司引進外國資訊勞工,他們的平均年薪為: Larden & Toubro Infotech77,000元,Wipro74,000元,Tata Consultancy Servise72,000元,Syntel6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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