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版
DAY 2 [3.19.2b-3a] 我们不在律法之轭下
基督徒脱离了律法的定罪咒诅,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然而我们也不能因此推论说,律法对于信徒毫无用处。律法继续不断地教导和劝信徒行善,然而在神的审判台前,他们的良心已经不再在律法之下来定罪。既然律法的定罪刑罚功用,与成圣指南功用是截然不同,我们就必须正确和谨慎的区分这二者。基督徒一生都应当操练敬虔,因神呼召我们成为圣洁(帖前4:3,7;弗1:4)。律法在信徒成圣上的功用,是教导我们儆醒尽自己的本分,激励他们热心追求圣洁与正直。

如果神呼召我们受审时,我们的良心担心如何蒙神悦纳、如何回答、倚靠什么确据,我们不可倚靠律法所要求的,而要唯独倚靠基督,因基督远超过律法所要求的一切完美;他的义使我们称义。“加拉太书”整卷书几乎都是论证此要点。有些人教导说,保罗在此书信中只是教导人在礼仪上得自由(外邦人不需要受割礼);他们是荒谬的解经者,因为从保罗用来论证的经文,即可证明。例如:“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辖制。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于你们无益了……凡受割礼的人……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债。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堕落了”(加5:1-4)。

这些经文的确论到比“礼仪上的自由”更高更重要的真理!保罗在此论到割礼,因为他在反驳假使徒,他们企图将旧约律法的影儿,重新引进基督的教会。然而基督来到已经废掉了礼仪律。为了讨论这问题,保罗必须谈到整个问题背后所依据的根本议题。首先,犹太人的礼仪律是已经过去的影儿,不可遮蔽清晰的福音。所以保罗显示:基督已经完全显明了摩西礼仪律影儿所预表的。此外,当时那些假冒为善的人欺哄百姓,说人遵守礼仪律就配得神的恩典;所以保罗在此强调,信徒不要以为自己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更别想藉著遵守礼仪律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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