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小长假马上就要到了,很多小伙伴早早做好了出游的计划,作为国内最热门的旅游城市之一,北京自然是很多人的选择,然而去过北京旅游的人,一定对那些不正规的旅游项目印象深刻,比如散布在各大景点招揽生意的“非法一日游”。这些从事非法揽客生意的人往往以不合理的低价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擅自变更行程或甩团、甩客等,严重扰乱着北京旅游市场的秩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对于这些非法旅游活动,北京终于出重拳整治了。昨天(5月26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立法形式严打“非法一日游”等。该条例将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严禁7类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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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设置了多条规定以提高对非法“一日游”的打击实效,对7类非法“一日游”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等法律责任,条例第53条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在如下7类非法行为:
1、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旅游客运经营许可、导游证,从事一日游经营服务活动;
2、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涂写、张贴一日游产品广告;
3、冒用旅行社、旅游集散中心、公交客运企业等名义,利用公交站牌、互联网、旅游地图等媒介或者在旅馆、车站等公共场所,发布一日游虚假信息,非法揽客;
4、以不合理低价非法揽客,并在旅游行程中向旅游者索要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5、擅自变更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甩团、甩客;
6、在景区内及其周边地区,追逐,拦截旅游者,索要物品,推销商品或者服务;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一日游违法行为。
如果违反有关条款,条例也明确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如果违反条例第53条,对所列违法行为相关上位法和本市地方性法规有规定的,优先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由旅游、工商、交通、城管执法等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打算到北京旅游,这些内容要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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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游览景区具体名称
组织团队旅游前往长城、明十三陵等北京有多个同类景区或景区内有多个同类收费景点游览的,旅行社应当在旅游合同中明示所游览景区或景点的具体名称,列入旅游行程中的收费景区,不安排进入游览的,应当在合同中注明。
指定购物场所要签书面合同
旅行社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应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明示具体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基本信息以及可能存在的消费风险。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导游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增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或者以就餐,接受检查等名义变相增加购物场所的,由旅行社按照前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电子行程单
北京对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活动实行电子行程单管理。旅行社、导游、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车辆驾驶员、景区应按照旅游电子行程单提供服务。向旅游者提供的电子行程单要包括旅行社名称、导游姓名、联系电话,旅游客运车辆牌号、驾驶人姓名,景区名称及游览时间,就餐点、购物店名称及具体停留时间等。
购物30日内可退换货
旅游者在前款规定的具体购物场所内购买商品,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旅游者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東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办理退换货;所购商品对旅游者造成损害的,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先行赔偿;旅行社赔偿后,有权向商品销售者追偿。
投诉举报须及时处理
统一受理机构接到旅游者投诉、举报后,应及时调查处理。按照旅游综合执法职责分工应当由其他部门调查处理的,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行政部门处理。统一受理机构应当将移送情况告知旅游者。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向旅游者反馈。
防骗5个小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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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再附送5个旅行小锦囊,愿你出行一路平安。
吃:注意饮食卫生,购买本地特产可避开旅游地,选择当地超市、连锁品牌店。
住:支付交易警惕诈骗交易,贵重物品存放在寄存处。单人住宿,小心陌生人尾随,听到生人敲门,切莫着急开门。
行:看管好个人财物,避开人流密集场所,注意人身安全;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食物饮品,谨防上当受骗。
玩:选择正规旅行社,不要贪图“低价”拼团。如遇到问题,注意留存证据,及早与当地警察、官方联系。
购:选择正规商店、规范市场进行购物,索取发票、收据等购物凭证,一旦发现购买物品有质量等问题,要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要求退还或赔偿损失。
每经编辑 王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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