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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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曳,纽约州执业律师,现居香港。

跟 John 工作了三个星期后,陈墨觉得自己对这个 senior 的感觉,只能说是一言难尽。也许每个低年级的律师都会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遇到一个像 John 一样的人:他做出的文件格式完美,里面却常有低级错误,他几乎每天都会在办公室里留到半夜,白天却常常不见人,当他专注在某一个文件或给陈墨讲解一个专业问题时,水平确实很高,然而这种惊鸿一瞥的时刻委实不多见,实在让人怀疑他可能因为某种无法推测的原因韬光养晦来着。
John 也曾经赶上了一个好时候。他在六七年前来到北京,彼时北京外资律所数量还少得可怜,在北京的外籍律师也多半是华裔或者像郭达民那样精通中文的。从第一波互联网公司开始赴美上市起,外资律所在中国的市场一夜之间变大许多,然而律师的供应却一时赶不上需求。John 虽然不讲中文,却在那个时候出于对异域文化的好奇而接了一通猎头的电话,并在一个月后搬到了北京。
John 跟明德的相遇就像一段仓促的婚姻,了解的时间太短,所以双方都没有看出对方的不合适之处。如今明德再也不会招一个不讲中文的律师放在北京办公室,然而在六七年前,郭达民并不觉得语言有多么重要,他自己一张白人的脸就是一张活招牌 — 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嘛。John 在郭达民手下舒舒服服地工作了三年,等到郭达民发现一半以上的项目因为需要用中文而无法交给 John 做,而 John 发现他已经在中国市场蹉跎了太久无法再回到纽约去了的时候,双方都默默地后悔,并且暗暗埋怨对方把自己给坑了。
好在无论如何 John 在明德初创不久的那几年里算是跟郭达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所以他在明德的位置还算稳固,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 John 永远没有升合伙人的机会,但是只要郭达民一天还需要有人帮他把自己的活干了,John 就永远捧着一个金饭碗。随着明德北京办公室越来越大,郭达民发现了一个弥补 John 的语言缺陷的绝佳办法 — 他不说中文,给他派一个会说中文的下属就行。如果客户不能讲英文,这个低年级的律师可以来回翻译。这样客户得到了一个说中文的律师,又得到了一个资深的专家,明德留住了一个员工,还能多收点律师费,而郭达民只需要在电话会上指点江山,最后跟客户收账就行。
至于郭达民和 John 的私人感情是如何建立起来的,这个问题在众人的八卦视角里有不同的解答。一个写正史的人会说 John 陪伴郭达民走过了明德在中国初创的那几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野史可能就会变成两个白人在远东惺惺相惜的故事。这也难怪,带着先进文明优越感的人们在落后的土地上特别容易紧密地捆绑在一起,这个主题福斯特早早就在《印度之行》里面写过了。
21世纪的中国并不是19世纪的印度,并不是所有人都买这笔账。莫佳宜就从来不会把 John 放在自己的项目上,陈墨觉得莫佳宜一定在某个时刻和郭达民达成过某种隐秘的共识,John 只会出现在有郭达民的项目上 — 所以之前那个让整个律所忙得人仰马翻的项目上就有 John,但如果项目是莫佳宜自己的,那就没有 John 什么事儿。
甚为奇妙的是,虽然有这秘而不宣的禁用令在,莫佳宜和 John 表面上看来却相处得相当愉快。明德每一次组织 CLE (注:continued legal education,注册律师必须完成的在职培训课程),并购题材总是由莫佳宜或者 John 主讲,两人常常在演讲中互相询问对方观点,间或还互开玩笑,是标准的事业搭档的样子。
陈墨告诉自己反正没得选,办公室这样小,她跟 John 又在一个组里,这是怎么样也不可能绕过去的。唯今之计,也只能给自己做好心理建设:反正怎样的 billable hour 都是 billable hour ,只要客户不在乎他们得花每小时六百多美金的律师费让陈墨修改格式,陈墨也没什么可说的。
不过这天陈墨接到 John 对于她做的 closing checklist 新的一轮修改意见时还是恼了。John 要求陈墨在 closing checklist 上用修改表格背景色的方式来标记已完成的文件,且特别表明,背景色需要用 “baby blue” 。陈墨在把更新完的 closing checklist 发给整个工作组之前特意把内容和格式都检查了一遍,以防万一,没想到邮件发出去以后十分钟内还是收到了一封来自 John 的邮件。
这个邮件的标题为:“FORMATTING PROBLEM”。里面只有一句话:“Dude, didn’t I tell you to use BABY BLUE?”
陈墨想着上次自己被骂还是因为给客户的邮件里虚拟语气和敬辞用得不够多,转眼就从同一个人那里收到一封这样的邮件,怪不得人人都想往甲方去。然而这雷霆之怒来得确实师出无名了些,陈墨打开刚才自己发出去的那个表格,已经做完的文件明明是用婴儿蓝的背景色标记了的。
于是她做了一个表格截图,回复邮件给 John ,小心探问自己选的这个蓝色哪里不合要求。
John 回得又快又短:This is NOT baby blue. 
陈墨懵了。她搜索了一下 baby blue 这个词,发现搜索引擎里给出的图片也是略有差别的一组浅蓝。难道 John 的手上有一本色卡,里面有一个专门的婴儿蓝色?
陈墨决定打电话给陈硕求救。果然陈硕一听说婴儿蓝就哈哈大笑,显然对后人摔进了自己曾经摔倒过的坑非常满意。陈墨正准备向陈硕仔细请教,忽然电话上显示李征明来电,她请陈硕稍候,接起了李老板的电话。
李老板倒是言简意赅,他让陈墨发一段个人介绍给他的秘书,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
这边厢陈硕已经看了陈墨发给他的表格。他发了一个 wiki 网页给陈墨,里面有各种蓝色的色卡。陈硕告诉陈墨,陈墨用的是 powder blue ,虽然和婴儿蓝很像,但是如果把两个放在一起比较,就能发现不同。
陈墨并不是色盲 — 她看着那个色卡也能看出两者的区别来。问题是,谁能在 word 软件里准确找到 John 要的那种蓝色呢?
陈硕嘿嘿一笑:“告诉你,只有一种办法:找到一份从前 John 做过的 closing checklist 作为模版,用格式刷统一格式。说着他发了一份文件给陈墨。用这个模版就行了。”
果然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陈墨感谢了陈硕,对着刚才陈硕发给她的色卡发了一会儿呆,才想起来李征明之前的电话。她赶忙找出自己存档的简介发给李征明的秘书,一时没忍住,给程皎皎发了一条信息:你能分清 baby blue 和 powder blue 的区别吗?
程皎皎立刻就回了:谁吃饱了撑的?
陈墨笑了,然后把手机收了起来。
快五点的时候郭达民把陈墨叫去了他的办公室。陈墨还保留着纽约办公室的习惯,去见任何领导或者客户都会带着记事本和笔。郭达民一见陈墨就赞许地说:“果然还是纽约培训出来的律师习惯好!他招呼陈墨坐下,自己向后靠在他的黄花梨圈椅里,两手放松地搭在扶手上,停顿了一会儿,对陈墨说:有一个坏消息。王总那边决定他们的收购项目暂时搁置,短时间内大概不会重启了。”
陈墨想到自己因为这个项目而失去的男朋友和那许多个周末,实在不能认同郭达民的判断,但她还是虚与委蛇地附和了一声:“可惜了。”
郭达民立刻说:“是啊!本来这会是一个并购和上市分两步走的大项目,虽然不如我和莫律师刚刚做完的那个项目高规格,但是对我们以后争取国企客户的项目会很有帮助。更重要的是,这个项目能给你带来很多纽约办公室学不到的经验,是一个锻炼的好机会。本来项目不做了我打个电话告诉你就可以,因为这个项目对你的特殊意义,我想着一定要当面跟你说。郭达民不断摇头,仿佛他真的为此痛心疾首的样子。不过我跟李律师商量好了,他现在正在谈一个重要的上市项目,如果谈下来了,我们决定让你做。”
陈墨来不及反驳郭达民对于“特殊意义的错判,心里警铃大作:这个上市项目里面有并购相关的工作?”
郭达民显然早就准备好陈墨可能的发难:“李律师说这个项目在预上市准备阶段可能会有一些公司结构调整,能够用到你并购方面的经验。不过呢,这个项目当然还是以上市为主。许昊然,陈硕和罗晓薇现在都没有多余精力再接一个项目了,而公司要求必须用讲中文的律师,所以我们没法从香港办公室调其他资本市场组的同事来做这个项目,李律师和我商量以后觉得你最合适:你是中国人,又在纽约打好了基础,虽然可能资本市场方面的经验不足,但是有李律师在,他也会把许昊然挂名在这个项目上,有问题你可以问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
“可是我没有做过任何资本市场方面的项目。”
郭达民笑着摆摆手:“不用担心,上市项目不是 rocket science,你跟着李律师开一两个会很快就会上手的。你还年轻,正是需要通过挑战锻炼自己的时候,如果不能跳出自己的 comfort zone 、不断学习新领域的东西,在亚洲这种律师专业细分没有那么明确的市场里是走不了很远的。你看我们纽约的并购组做上市公司并购和非上市公司并购的完全是两个组,在亚洲我和莫律师就需要两方面都能做。早年间我也做过一两个上市项目,这对你了解公司内部怎样运营是非常有帮助的。更重要的是,上市是一个本地公司最需要国际律所的时候,我们在这个环节手把手地教会了公司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会跟公司结下深厚的关系,以后公司再需要做其他项目的时候必然就会来找明德。郭达民在做这一套演说的时候一直注视着陈墨的表情,看陈墨还没有被完全说服的样子,郭达民决定加一把火:你在这个项目上要努力经营和公司的关系,一般在上市项目上和我们对接的都是公司的创始人,CFO 和经过精挑细选、最有前途的员工,做律师最重要的是和这些人一起成长起来,等到你升合伙人的时候,这些人也会在自己的公司里崭露头角,成为你事业上的助力。”
又一个拿合伙人当诱饵的老板。如果说陈墨之前还以为李征明跟她说起升合伙人的事只是李老板的个人风格,现在她明白了,在亚洲,升合伙人的话题并不是屋子里的粉红大象,而是皇帝的新衣,它看不见摸不着,然而人人都要热烈地讨论一番。
但陈墨在纽约的时候已经听过许多低年级律师因为一开始不置可否而被安排到自己不喜欢的项目组去,结果深陷囹圄无法脱身的故事,她还在法学院里上证券法课的时候就早已得出资本市场不适合自己的结论,当时在纽约和郭达民谈回亚洲的条件时也明确表达过只做并购项目的要求,当时郭达民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如今刚回国不久便被要求做上市项目,陈墨觉得她哪怕最后不得不上这个项目,现在也必须把自己的反对意见表达清楚。
于是她对郭达民表示了她虽然理解两位老板的苦心,但是一来让她这毫无经验的人做上市项目并不适合,二来,她委婉地提醒郭达民他们在纽约达成的协议,并且明确地点出她担心自己一旦上了上市项目便会不得不一个接一个地做下去。
郭达民也不恼。他见多了对职业生涯抱着在他看来是不切实际理想的年轻律师,对付他们很简单,要么是胡萝卜,要么是大棒,两者兼用,总有一个平衡点是有效的。所以他笑眯眯地对陈墨说,他的承诺绝对有效,陈墨现在手上还有和 John 合作的那个项目,如果下面有新的并购项目,他也会优先交给陈墨,但是,郭达民一改之前的云淡风轻,露出忧虑的表情,中国的并购市场还没有完全成熟,留给国际律所的空间也很有限,之前国企的那个项目就是例子。年轻的律师要在律所里站稳脚跟,光靠并购项目不一定能够达到所里对 billable hours 的要求,这是很危险的。
“更何况,”郭达民倾身向前,仿佛推心置腹一般地跟陈墨说,“李律师是明德在亚洲最重要的几位合伙人之一,他点名要你上项目,可见李律师对你的能力十分肯定。这个时候如果你坚决不肯做这个项目,我们当然不能逼你,但是恐怕李律师会很不高兴的。北京办公室里连我这个首席代表都需要时时听取李律师的意见,你一定不希望站到李律师的对立面去。”
这话说完,郭达民靠回了他的圈椅里。他从陈墨的表情就能看出来,陈墨不会再反对下去。
我居然要花这么大力气帮李征明抢自己的人,郭达民在心里自嘲了一下,这个首代当得也是够窝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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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怀疑 baby blue 和 powder blue 区别的同学可以点击原文链接查看 wiki 网页,这俩颜色还真不是完全一样的......
本文来自公众号:此岸( ID:cianmay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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