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段撞车视频在网上引起关注。事故发生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一名女子被出租车撞倒之后,无路人施救,随后又被第二辆车碾压。
视频中一女子被一辆红色出租车撞倒在斑马线上。

期间多辆汽车和多名行人路过,无人将其扶起。
画面中,多名行人来来往往,均未有人出手相救。
期间,女子试图坐起,但未成功。
一分钟后(视频至第1分7秒时),一辆越野车再次从女子身上碾过。
一个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世界。

该视频可能会引起不适,请慎重观看
事后调查结果是:
红灯,可白衣女子已经闯红灯走到了马路的中间。
由于对向私家车开远光,导致出租车司机出现视野盲区,那时他没超速或者其他,但撞倒了女子后他逃逸了。
路过的车辆行人绕道,无一人出手相救。
对向车辆再次使用远光灯,suv车主又出现视野盲区,二次碾压。
试想如果所有的车辆都按照法规不开远光灯,试想出租车司机肇事后能停下来立即施救,试想过路人能够搭手相助,这场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现今社会,所有人首要关注的都是自己的得失利益,只想着自己舒服。抱着侥幸心理,不惜破坏规则,损害他人的利益。
类似事件在国内已屡见不鲜,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两岁女童小悦悦在7分钟内被两辆车先后3次碾轧,这期间竟有18名路人不闻不问,直到拾荒阿姨陈贤妹经过,将悦悦搬离街心,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社会的冷漠又让每个人都丧失了安全感,没有了安全感变得胆小怕事,继而遇到事情,大多数的人不会选择去做第一人。
但是在这样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社会里,谁又能保证下一个被撞到却无人相救的人不会是自己呢?
当今社会的公共道德良知再次被严厉拷问。如何避免类似道德悲剧重演?如何保证好心人行善“零风险”?
其实,早在2005年至2006年,全国人大代表陈文希和汪春兰就曾针对这种情况抛出提案,大意是:尽快出台《见义勇为法》,制定《见死不救罪》。
实际上,美欧诸国早已制定类似法律,既有对见死不救者的惩罚,也有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
见死(危)不救要被问罪
国外在“见死不救”这方面有着相关的法律,一些国家叫做“拒绝援助罪”。但应该注意到,这项罪名的成立有着非常严格的前提,比如要充分界定救助者与被救人之间的关系,如是否为亲属或者恋人等;以及救助者是否会对被救人造成伤害等一系列前提下,才能立罪。
美国有专门的《救援责任法》,规定了特殊关系人之间的责任,比如消防人员和急救人员有责任救助处于险境中的公众,此外还有配偶之间、父母子女之间救援责任的界定等。
有相当一部分的州将此法律延伸到普通百姓,规定任何人必须对求助的陌生人予以协助,如果有能力进行救助而不救助,则构成可惩罚的违法行为。
比如,发现陌生人受伤时,如果不打911报警电话,就可能构成轻微疏忽罪。明尼苏达州将“见危不救罪”列入刑法典,如果在现场而不给予合理的协助,以犯罪论处。在佛蒙特州,见死不救者会被处以100美元的罚款。
在欧洲一些国家,如德国、法国、挪威、瑞典、西班牙、意大利等国的法律也规定,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都具有营救危难的法律义务。
法国1994年修订的《法国刑法典》就有“怠于给予救助罪”,具体条文是:“任何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能够个人采取行动,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且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而故意放弃给予救助的,处5年监禁并扣50万法郎罚金。”
《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项就规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需要救助,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急救有可能,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
国外“见义勇为法”重在保护
美国有部法律,叫《仁慈的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相当于“见义勇为法”,它不是为了奖励见义勇为者,而是为了保护见义勇为者免于受到恶意诉讼而制定的。
它保护见义勇为者对受难者的死亡、伤残、残疾不承担法律责任,只要见义勇为者行为理智,出于好意,遵循常识和使用合理的技能即可。
美国联邦和所有州的法律中都有其各自的“见义勇为法”,有的叫做《无偿施救者保护法》(volunteer protection law),主要目的都在于通过豁免见义勇为者在一些特定情形中的责任来鼓励社会的见义勇为行为,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被追究责任,从而勇于挺身而出。
这部《仁慈的撒玛利亚人法》的名称来自于《圣经》中耶稣所举的撒马利亚人无偿救助旁人的例子,具有深厚的人文关怀精神,是法律人性化的体现。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通过立法的形式来鼓励见义勇为在美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除了美国之外,加拿大也有类似的法律,但主要属于各省司法管辖内,例如安大略省2001年颁布的《见义勇为法》就有一条规定:“自愿且不求奖励报酬的个人,不必为施救过程中因疏忽或不作为所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加拿大司法界人士称,制定该法是为了打消施救者担心的因施救不当而惹上官司的顾虑,以防止他们事后成为被告。
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例如意大利、日本、法国和西班牙,类似《仁慈的撒玛利亚人法》都在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良知而运作着,它要求公民有义务帮助遭遇困难的人,除非这样做会伤害到自身。
针对此事
网友评论中,点赞最高的
是流传已久的一句老话:
“最关心的永远是网友,最冷漠的永远是路人,
不知道是网友不出门,还是路人不上网。”
我们期待这个社会多点温情和正能量
类似见死不救事件绝不要再发生了
而这一问题最终的解决之道

在于国家立法
我们期待着正义的审判!
移民帮综合整理,转载须注明,部分内容摘自中国日报网,法制晚报、中国新闻网,光明网,@平安驻马店 、新浪微博等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