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李姓华人听信一个在赌场放高利贷的鲁姓同乡的甜言蜜语,给出两万元由鲁某帮他做“大耳窿”(放高利贷),以为每个月就有500元利润。
  谁料想得美的李某只拿过一次暴利,鲁某就失了踪。李某14日向法律咨询的戴禺律师求助。律师指出,“高利贷二房东”也是犯法的。
  40岁的李某介绍,他3年前遭遇车祸后,拿到一笔不错的伤害赔偿金。两个月前,他在街上遇到同乡鲁某。这个乡里是专在赌场向华人赌徒放高利贷为生的。鲁某问他想不想赚快钱,“给我两万元,我帮你放出去,保证你每月可赚500元利息”。他有的是闲钱,于是一口答应。翌日就拿了两万元现钱给鲁某,因为觉得同乡可信,就没有立下借据。
  李某说,鲁某真的第一个月就给了他500元利息。但第二个月过去,他再也找不到鲁。“我能否循法律途径把钱要回来?
  戴禺律师指出,据李某所述计算,其放款的利息收益达到年利率30%,属于高利贷。高利贷属于犯法行为,要坐牢的。再说,李、鲁两人都是使用现钞来往,没有交易记录,亦没有立下有效借据,就算是打官司,也没有法律证据。因此,这笔钱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来。
        来源:纽约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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