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了4月28日延期之后,美国时间5月4日星期四,参议院以79:18的票数通过了2017财年Omnibus Appropriations bill(综合拨款提案),随后总统川普将签署新法案。这也意味着EB-5区域中心计划再次搭车成功,原封不动延期至2017年9月30日。
根据2016财年EB-5签证发放数据(相关阅读),相对于区域中心项目,EB-5直投的签证数大幅攀升。再加上EB-5区域中心政策9.30之前可能面临的变化等考量,是选择直接投资项目还是区域中心项目?其实,这两种投资途径孰优孰劣,因人而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小帮找了一篇eb5investors杂志的文章,对于这两种项目类型进行了对比,供投资者们参考。
根据项目地点是否满足目标就业区的条件(即高失业区或者偏远乡村地区),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对投资人的投资金额有50万或者100万美元的不同要求。在获得临时绿卡的两年期间内,投资人需把相应投资金额投资到企业里,并雇佣至少10个美国员工(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保留现有至少10个就业也可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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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就业的要求
EB-5项目要求使用EB-5投资资金的企业为每一位投资人创造至少10个全职就业。创造就业是EB-5项目取得成功的核心考虑因素。
直接投资运营的EB-5项目要求投资人投资到的企业创造10个直接就业。
相比之下,区域中心的项目对于就业的要求宽松很多。除了计算直接就业,还允许加上经济学家用合理的计算方法预算出的间接就业。
(间接就业是由于投资人通过投资资金到区域中心的项目里导致增加的相关行业的就业机会,不一定是本项目直接雇佣的员工。)
以地产类EB-5项目为例,项目建设为提供建筑材料的公司带动的就业机会,可以计算为间接就业。通常来说,区域中心项目创造的就业人数比起直接投资项目创造的就业人数高出很多。
一般来说,选择EB-5直接投资的客户会选择投资人较少的小型项目,甚至成为项目的唯一投资人。这类项目一般是餐馆(连锁加盟餐馆或独立餐馆)、酒店、养老屋、农场、洗车行、美容美甲店和其它零售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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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资金的控制
如何创造就业是直接投资和区域中心项目的最基本的区别,但是还有一些别的区别值得考虑。
在直接投资的项目里,投资人可以直接将资金投资到企业里面,因此在整个移民申请过程中,资金会一直在投资人的掌控之下,并且投资人可以根据生意的进展需要来决定雇佣就业人数的时间。
但是在区域中心的项目里,投资人的资金会释放到一个基金里(就是区域中心指定的企业),然后由该企业将所有投资人的资金转到创造就业的项目里面。这时投资人的投资资金,会连同其它资金,比如其他EB-5投资人的资金、美国国内资金(比如银行贷款,第三方贷款,或开发商投入资金)等,一起做为该项目的开发资金,从而失去对该资金的直接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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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的种类
区域中心的项目投资资金一般都要求现金投入。
直接投资的项目可以是多种方式,包括现金、设备、库存备货、资产或其它实体投资。比如,投资人可将其使用的机器设备从本国转运到美国,然后以此设备做为EB-5的投资。金额以设备进入美国海关时的价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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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市场推广
直接投资的EB-5项目不需要移民局的任何预批,就可立即寻找投资人。
比较之下,区域中心的项目在推广之前,必须要在移民局获得区域中心的批准,并且所有认购文件须符合美国证券交换委员会的要求。
不过,在进行市场推广时区域中心通常有较丰富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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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的管理角色
直接投资项目的投资人一般来说不允许被动投资(有极少数的联合直接投资案例),投资人通常是企业的股权投资人,这种投资是通过发放优先股的股份来完成。 投资人在投资的企业里的职能至少是要对企业进行监督指导。一般来说,直接投资的投资人会居住在项目所在地以便参与项目的管理运作。
由于大部分的直接投资是投资人自营或有股权的项目,他们的收益与项目的收益有直接关联。比起区域中心项目投资人的回报,直接投资人有机会得到较高的收益。
相对地,投资人在区域中心的项目里是以有限合伙人的形式参与,并没有日常管理项目的必要性,因此选择居住地不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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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829去除条件时
在从条件绿卡去除条件转换成永久绿卡的I-829阶段,对直接投资的项目在文件要求上要严格很多。投资人必须提供发放给实际雇佣全职员工的工资单记录和税务报表,还要证明每个员工都是符合要求的美国员工,即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员工。
而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人需要提供的资料简单很多,只要项目方根据就业论的计算方法,提供相应支出和运营收入的文件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区域中心的项目一般需要很多不同投资人共同投资在一个项目里。如果一个项目不能吸引到足够投资人,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可能会导致项目拖延甚至无法完成,从而会对投资人最终去除条件拿到永久绿卡带来不利影响。
结论
直接投资EB-5项目对于想自己拥有并参与运营生意的投资人来说是最适合的选项。如果投资人在语言方面没有障碍,并且懂得在美国运营生意(或者有意聘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协助),这条途径是很适合的。
但是,投资人必须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来运营生意,至少要准备5年时间投入到这个生意里面。如果生意成功,投资人的回报一般都很可观,也可以给家庭后代留下一份事业,圆满完成我们常说的”美国梦”。
区域中心的项目投资则适合那些没有兴趣或时间来运营生意的投资人。如果投资人对于资金的掌控不是特别在意,那么区域中心这条途径是很方便的。他们可以不参与直接经营,选择居住在任何一个地区,却同样可以拿到绿卡。这是另一条通向”美国梦”的途径。
(EB5Sir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说的直投模式,还是严格限定在自己运作EB-5投资移民项目的直接投资类型,那些公司运作的直接投资并不包括在上文的对比中。)
文章来源:美国EB5一点通,移民帮有部分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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