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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发了篇文章,包括小调查,主要谈了,大伙办理EB-5的主要途径(参考阅读:这些年,你通过什么途径办理的EB-5?)。
首先感谢投票的朋友们,调查结果如下(点击放大图片):
800个投票,结果大致与EB5Sir之前的猜测一致:
1. 首先,绝大多数投资者还是选择移民中介或者区域中心(#1+2 = 79%);
2. 其次,类中介的渠道,占了18%(#4-9 = 18%);
3. 最后,专业机构,只有区区1%(#3);
就周一的文章,EB5Sir再多说几句
1. 把#4-9的方式,归为类中介,在这里,特别想指出这点。有很多抨击中介的,真假“移民律师”网络大V或者各种经纪,其实在干着中介的活,一方面骂着中介,一方面把自己的信众卖给项目方收取好处。交易性质与中介无异,但是利益关系却不为投资者所知,人在美国还早晚会被SEC查处。个人不反对找#4-9办理,只是你办理的时候,要清楚他们在里面的厉害关系,而不仅仅是跳过中介,帮你忙这么简单。
2. 确实有些移民律师有BD牌照,也可以合法从项目方收取费用,但是必须要严格披露,所有销售环节接受SEC旗下的Finra监管,本人认识的有BD牌照的移民律师都非常谨慎,更何况在媒体上做广告号称跳过中介直接拉客户这种大张旗鼓的行为,分分钟会召来Finra吊销牌照;
3. EB-5尽职调查和投资顾问,只有9票占1%。很遗憾,这就是中国市场的现状,宁可相信神神叨叨的网络大V和网友,也不愿意聘用专业人员,撑死胆大,饿死胆小。
个人始终认为,EB-5市场的所有问题,是投资者不够理性成熟导致,哪天再做调查,上述#3和#4-9的数据能够倒置,就看到这个行业的希望了。
最后附上,周一文章的内容~~~~~~~
正式谈之前,先讲几个概念
1. 移民中介:都懂,不解释;
2. 区域中心/项目方:基本都懂,不解释;
3. Broker Dealer:特指在SECFinra)认证获得证券销售资质的经纪人/公司,简称:BD
4. 注册投资顾问Registered Investment Advisor,特指在SEC认证获得证券/投资顾问资质的人,简称:RIA
5. 移民律师:不少人不懂,以为是个律师就是移民律师。特指有美国律师执照的律师(仅对EB-5而言)。移民律师在美国不需要专门牌照,只是律师中专门处理移民业务的律师,不过经验很重要;
6. Foreign Finder:这是证券用语,没有合适的中文翻译,就是在美国海外帮助项目方寻找投资者的人,他们必须不是美国人(没护照没绿卡),必须在海外,不受SEC监管,可以收项目方的推广费用;
7. SEC:美国证监会;
8. 证券监管EB-5被认为是证券产品,被SEC监管,如果在美国销售,除非是项目方自己,任何其他机构必须需要BD牌照,除非是Foreign Finder,而且仅仅在海外销售;
下面分头来介绍这几种方式
1和#2,这两类一起介绍,不试图分好坏,先介绍共性:无论移民中介还是区域中心,你和他打交到的时候,最最好的一点就是,你知道他在卖东西给你,你有防备心理
区别是,区域中心只卖一样东西,自己的项目,他的责任是做一个好的产品卖给你。中介,是可以选择卖什么产品,他就有责任选择好的产品卖给你。
3,分两种。一种是BD,业内有eb5deligence一种是RIA,如Michael GibsonEric Yao。理论上,这些做尽职调查的,都应该直接代表投资者的利益,被SEC(及旗下Finra)严格监管。
讲下区别BD,是可以卖项目的,可以收项目方的钱。RIA,只能做投资建议,不能卖项目,不能收项目方的钱。
理论上,EB-5是投资,这样的专业机构或人士,生意应该不错,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市场当下,对于BD来说,挑选好项目的能力并不重要,而是他们是否有市场推广能力,进而拿到好的项目。而RIA,只能问投资者收取尽职调查的费用,不能拿项目方的好处,在一个还不知道要为投资咨询付费的市场里,这两者都不算太如意。
4,律师
直接找美国的移民律师,想必不少。律师在国人心理,代表了高大上的专业形象。
但是,请明确四点
  1. 律师,不是投资顾问,不能给投资建议。所以,你要问律师选择哪个项目,而他能给你推荐哪个项目的时候,请留意;
2. 持美国律师资质的,精通移民的律师,给你办的只是递交EB-5移民申请,审核你的资金来源文件,而不是项目文件,不负责项目质量;
3. 那些所谓,能够帮你进行尽职调查,挑选项目的,美国律师,要么已经被SEC起诉罚款,要么正在被SEC调查,要么即将被SEC调查;
4. 那些,没有美国律师资质的,在中国的所谓移民律师,借用业内朋友一句话,中国没有移民法,哪来移民律师?
如果上面几点,还没看明白,看下这两年中,典型的一个被SEC起诉的案例苦等一年,SEC对律师开刀! | EB-5快讯律师辩护被驳回,法官认定EB-5融资是证券行为|要闻速递
有个悖论,反倒是没有美国律师资质的,所谓中国移民律师倒是安全的,SEC管不到他们,参见以上foreign finder的定义。
这几年,业内有不少律师,打着代表投资者,跳过中介的大旗,如EB5Sir在洛杉矶随手抓到的中文报纸的宣传语,把中介的活全包了,包括收取项目方的推广费用,投资者往往会以为找到了代表自己利益的专业人士,殊不知他们如同“finder”,没有BD牌照还收取好处,SEC随时会找上门来。
举个例子,去年行业发生的大地震,EB-5棋手Jay Peak倒下,国内比美国安静得多,原因一,该区域中心很多都是老的投资者,中国投资者比例不高,原因二,后面项目的中国投资者基本都是通过美国律师招募的。
5-8,性质一样
你没有像1-2那样,意识到他们是在给你卖项目,但是他们中的很多人扮演了“finder”的角色。譬如,一个投资者就告诉我,登陆美国后的两年里,给一律师推荐了几个群友客户。我能提醒的就是,你自己要当心SEC呀。
当然,不排除这世界有没有任何利益的好基友。
9,性质和某些律师一样
一边打着打倒中介代表投资者利益的大旗,一边行着无牌中介之实,把信众带进某预定项目。
同样,人在美国的,恐怕SEC上身。人在中国的,SEC管不到,不出问题还好,出问题国内监管部门会敲门。
综上所述,EB5Sir,再简单陈述如下
1. 通过1-3找项目,你知道他们在卖项目给你,或者你付费指挥他们帮你干活,利害关系清晰;
2. 通过4-9找项目,不排除有人确实愿意帮你,也确实有能力帮你,但是你要先问自己,他们是否也是个“Finder”,帮项目方找投资者的那个人,有着你并未意识到的利益关系;
最后,套用孙子的一句话:知己知彼,方能不被带进坑
欢迎把这篇文章,发给还没开始选项目的朋友参考。这些年,俺只顾着码字,有些事不点不明,今天还是厚着脸皮讲讲,各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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