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CEO贝索斯
据财富杂志报道,世界最大在线零售商亚马逊于美国当地时间23日打赢了与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的官司,不必缴纳超过15亿美元的联邦税款及相应利息。这场诉讼涉及到亚马逊与卢森堡一家子公司在10年前发生的交易。
美国税务法庭法官阿尔伯特·劳勃尔(Albert Lauber)驳回了美国国税局的诸多指控,判定国税局多次滥用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行为武断随意。现在还不清楚法庭最终会判决亚马逊缴纳多少税金。亚马逊表示,此案涉及到2005年和2006年发生的一些交易,如果公司败诉,可能需要缴纳15亿美元联邦税款和利息,并可能大大增加公司未来几年的税务负担。
亚马逊2016年的净收入为23.7亿美元,是此前4年利润总和的4倍。亚马逊2016年的营收为1360亿美元。Baird Equity Research的分析师科林·塞巴斯蒂安(Colin Sebastian)表示:“法庭这份判决让亚马逊免去了大量潜在的税务负担,影响范围超出了该案涉及的时间。”美国国税局拒绝置平,亚马逊及其代理律师约翰·马吉(John Magee)也未作出回应。
在赢得大选前,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曾指责杰夫·贝索斯(Jeff Bezos)领导的亚马逊没有缴足税款,甚至还曾在福克斯新闻网上公开指责亚马逊逃税。美国国税局的案件涉及到“转让定价”的问题,指跨国公司内不同部门在相互交易时故意抬高价格。
亚马逊认为,国税局高估了它转移给卢森堡的子公司(亚马逊欧洲控股技术公司)的某些无形资产价值,比如软件和商标。劳勃尔法官也称,亚马逊通过名为“Project Goldcrest”的计划完成这些交易,将其欧洲业务的大部分收入转移到了税率较低的卢森堡,并依法缴纳了税款。 
而美国国税局则认为,亚马逊的这些交易并非公平交易,或者说以不正当手段减少了纳税账单。Wedbush Securities分析师迈克尔·帕切特(Michael Pachter)说:“这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并不仅仅是亚马逊。这也再次证明,税收法允许全资控股子公司获得授权专利技术,这完全是合法的。”(小小)
来源:网易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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