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订稽查日  隔4到6周
前国税局官员康柏立斯表示,七成以上的被查税案件,都只是收到税务局通知指出报税错误,必须补缴文件,或需更正及补税,他说,一般情况下,如被要求补交部分资料或文件,例如需补缴捐款机构资料,最好能够将机构名称、捐赠时间、捐赠金额与目的等相关书面说明,都一起补上,这样可使查税人员迅速处理结案,减少衍生其他问题。
在收到查税通知时,不要急着回复,建议至少等十天后再回复国税局,而如被要求到国税局办公室或国税局要到营业处查缉时,最好把稽查日订在四周到六周以后。
要什么补什么 免生枝节
康柏立斯提醒,纳税人应谨记“国税局要什么才补什么”,例如税务官员要求纳税义务人提供相关A项目已兑现支票证明时,千万不要多事提供其他与A无关的支票证明,以免节外生枝。在面对稽查人员时,专家认为“不要对执行任务者发飙,更不要说谎”。
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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