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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达事件,涉及新移民关注的“境外转资”和“税务申报”的话题,对于EB-5投资人,在漫长的绿卡等待过程中,如何处理涉及中美两地间转资和存款相关事宜,以及如何避免税务雷区?
3月5日,移投路直播间,邀请了明石管理的投资专员Nathan和税务师Iris,专门探讨了该问题,就该讲座内容以及在线问答,今天EB5Sir特此提供给读者朋友们参考。
主持人
英达事件让海外投资客清醒,资产转移可能触犯美国反洗钱机制吗?为避免涉及洗钱,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有请今天的热点分享嘉宾Nathan正解英达事件。
Nathan
大家好,最近英达事件很受关注,归根结底是开户和资金转移的操作出错,触发银行反洗钱机制。因为涉及洗钱被调查之后呢,又引发了一系列税务问题。可以说这些麻烦都是自找的。如果理解了反洗钱制度,就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了。美国各家银行的反洗制度大同小异,都基于两条法规。分别是银行保密法和爱国者法案。之前移投路的文章已经有过介绍,感兴趣的听众可以去查查看。
总的来说,避免涉及洗钱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避免一个人名下开设多个银行账户,
2. 不要刻意分拆资金,小额多次存款最容易引起怀疑,
3. 提前准备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每家银行的要求都有所不同。所以在操作汇款时需要对合作银行的反洗钱机制充分了解才能保证资金安全。譬如我们和美国一家银行长期合作,可以在客户未到美国的情况下完成境外开户。同时因对其反洗机制了解透彻,可以提前指导客户收集银行所需的文件,避免投资人的资金受到洗钱的嫌疑。
主持人
感谢Nathan对英达事件的专业解读,那么从美国税务角度出发,英达事件对EB5投资人来说有什么借鉴意义呢?尚在等待排期的EB5投资人和已经获得绿卡登陆美国的投资人各自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有请今天的重磅嘉宾,美国著名国际税法专家Iris闪亮登场。
Iris
大家好我是Iris,今天很荣幸能跟大家谈谈美国税务筹划。
现在最热门的话题是英达事件,由于媒体透露有限,我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个类似的例子,上礼拜我客户打电话给我,他想买他农场旁边的一块地,可是人民币出不来,所以他说有人可以给他20万美元现金,然后和他换人民币,这样可行吗?我说千万不可以,因为银行不可能收他一箱现金当存款,他也不可能把一箱现金交给卖主去买那块地。
因为现在美国政府对反洗钱和反恐怖分子非常严格,银行通常是他们的第一道防线,其他的客户也跟我们分享他们的经验,他们说银行会开始盯以下的活动:第一个是有规律的存款,金额大概在一万美金上下,第二个现象是钱在自己的多个户头转换非常频繁,第三个是银行会特别注意跟现金有关的行业,比如餐馆、珠宝、或者洗车业。一旦被银行盯上了,银行就会把资料送给国税局。国税局就会审查这个人的所得申报和资产申报是否合税法的规定。
美国税法非常复杂,今天我以EB5投资人为主,请大家先了解两个名词,一个是外籍居民,一个是外籍非居民。
外籍居民包括,已获得临时绿卡的EB5投资人;还有未获得绿卡,但是在美居住满足 “多数居住天” 原则的EB5投资人。
原则上是如果投资人一年之内住满31天以上,他就要去推算前两年的天数,来看看他当年是不是美国纳税义务人。比如以PPT上的例子为例,2016年这个人可能只呆60天,可是一折算出来他已经超过183天了。
关于外籍非居民的报税
在国内等待排期,不满足“多数居住天”原则的EB5投资人都属于外籍非居民。
他们只有在美国的收入才需要纳税
美国收入包括:固定性的收入,例如股息、利息、房租、或版税;另外一类是与美国贸易和商业有关联的收入。租金是一个很特别的例子,它属于固定收入所以要赋上30%的税,可是你可以把它转成与美国贸易和商业有关联的收入,这样子就可以抵减很多费用。再加上折旧费用, 几乎就没有所得了,然后还可以享受累进税率的优待。
美国政府怎么确保外籍非居民纳税?他是用预扣税的制度。大部分EB5项目的收益应该已经预扣税款,投资人无需在国内自行申报缴税。所以外籍非居民的美国收入要纳税,可是有两点是例外的,一个是银行利息收益无需缴税,另一个是外国人借钱给美国人或者美国公司,票据的形态如果写成Portfolio Note 所产生的利息也无需缴税。这就是是简称的PIE。
关于外籍居民的报税
I. 收入方面的申报
现在来谈谈外籍居民。已获得临时绿卡或满足“多数居住天”的EB5投资人都属于外籍居民。这类人群全球收入都需要报税。
美国虽然全球征税,可是联邦有两大税务减免政策:第一类是外国所得税抵扣,就是如果在中国的所得扣过税,中国的税可以拿来美国当抵减;另外一个是外国劳务收入减免,EB5移民如果决定回中国去工作,他的收入如果小于$101,300,就完全免税。
个人所得税包括联邦税和州税。 联邦税是全国性的,州税是看EB5投资人居住在哪一州,各地税率和政策各不相同。譬如说,加州不承认联邦以上两个的税务减免政策;纽约州认可十万块的免税额,但是不认可外国所得税抵减。另外一个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制,这个只是州的规定,不是联邦的规定。举例子来讲,全家移民到加州,先生决定在中国工作,先生没有加州收入,所以先生就不用报加州税。太太和小孩留在加州居住和上学,太太没有加州收入,可是太太要申报上先生在中国收入的一半。
II. 海外资产的申报
以上谈的是收入,现在来谈海外资产申报。
在美国两大法律控制海外资产申报:第一个是“肥爸”FBAR海外银行和金融账户申报;第二个是“肥咖”FATCA海外资产申报。FBAR法律已经实行很久,它是要避免美国有钱人到海外开账户而不向美国政府报所得。它的申报门槛很低,只要海外全部账户超过一万美金,就要把全部户头向财政部申报。需要申报的类型包括:银行账户、投资账户、股票账户,还有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等等。税法很简单,可是处罚很严厉,包括民事和刑事上的责任,罚金至少1万美金。
美国强制执行FBAR条款之后,第一年就帮美国政府带回将近5到6亿美金的税收。所以在2010年,美国政府又推出FATCA海外资产申报条款。FATCA让美国政府有权力去跟其他国家订合约,要求其他国家向美国政府申报美国人的海外资产的情况。FATCA的申报门槛和FBAR不太一样。FATCA的表是往财政部下面的税务局呈送的。需要申报的资产类型除了FBAR的金融账户之外,还包括公司股份价值和票据等等。
FBAR和FATCA不用申报的资产是:房地产、黄金、艺术品或现金。FBAR或FATCA只是要求申报资产的价值,不是要你报税。
小贴士:提前规划很重要
由于美国推展FATCA条款的成功性,帮美国政府目前为止带进数十亿的税收,所以很多国家都跟着效仿。他们要确保全球各个国家的人民的资料交换能够电脑化、透明化。欧洲有他们的储蓄指令,最近经合组织也出了《共同申报原则》,就是所谓的
CRS
。在2016年刚推出的时候,已经有101个国家加入CRS,中国是一个大国。美国没有加入CRS是因为美国已经有FATCA。FATCA和CRS有不同的地方。

前面提到的是EB5投资人。没做投资移民的朋友们,您还是可以做一些资产方面的规划。
举个例子来讲,李先生有美金一千万,计划移民到美国,理财规划师帮李先生投资,20年后可成长到美金6亿。现在来谈三个案例。一个是李先生什么都没做,扣掉税金后只剩下美金3亿左右。第二个例子是户头在李先生亲戚的名下,账户有美金6亿左右,但是李先生不能直接使用。第三个例子是李先生先把美金一千万放在特别设置的信托。信托的收入付所得税,可是不用付转移税。若把人寿保险放在信托里,信托的所得即可免税。
因此,在投资移民之前早作税务规划非常重要。
感谢大家,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提出,我们大家来讨论,谢谢!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嘉宾老师的精彩演讲。由于网友要咨询的问题很多,那么下面我们进入问答环节。首先老师会就讲座前收集的问题作答,稍后会对在线网友的实时提问一一作答。
课前网友问题集锦
1、526已过、排期到了再处理国内资产不知道是否来得及?通知可以面签了再出售房产可以吗?
2、夫妻两人都办了EB5,等待审批状态,登陆前名下办公房产该怎么处理?
3、526获批,国内名下房产怎么处理?
4、526已批,等排期中,已在美国申请ITIN,报税记录是否以后会与登陆后的社安号报税合并?ITIN期间报税记录是否有利于累积信用?
5、如果移民后帮亲戚朋友打理投资获得的酬劳,直系亲属是否可以以赠予给我们,如果可以是否要交税?
6、请问孩子是主申请人,身为中国父母的资产什么时候转移给孩子比较合适?孩子拿到绿卡前是不是无限制赠予?如果孩子拿到绿卡后再赠与,美国方面要征税吗?
7、526已获批,F1身份,在美国购房一套,登陆前国内与父母共有房产及美国的名下房产如何处理?
8、F1学生签证,名下银行存款利息 国债收益 股票收益是否要申报?孩子美国纳税人与父母中国纳税人,共有出租房一套,出租收益是按孩子份额交美国所得税吗?
9、获得绿卡后,在中国的收入,由于满足中国的减免税政策而免交税金,若该收入在美国要交税(有税率差),是否要全额交税(岂不是中国税务局送钱给美国?),还是只需要针对名义税率差的部分交税?
Iris
可以针对问题1、2、3、6、7一起作答。他们都跟房产的转移有关系。理论上来讲你一拿到绿卡就需要申报全球所得,那个时候做财产所有的转移都要做适度的申报,甚至要报税。EB5投资人若成为美国纳税义务人,请遵守税法,好好报税。若被国税局查了,与国税局有争议,他很有可能就追溯到你在寻找投资机会时,就已经有移民的意向那个时候。

所以就第一个问题来答,526已过,排期到了,就是美国纳税义务人,所以要申报全球所得,到时候再处理国内资产应该是来不及了。如果想要出售房产,我的了解是中国会征20%的税,所以在美国申报时,20%的税是可以抵减的,联邦可能多付3.8%,州税就看你住哪里。如:住加州可能多10%,住到华盛顿州就没有州税。
第二个问题是夫妻两人都办了EB5,等待审批状态,登陆前名下办公房产该怎么处理?理论上来讲,已经办了EB5,文件都已经呈上移民局,所以美国政府都有您的资料备案了,证明您有很明显的意向要成为美国纳税义务人,所以您处理财产,如房地产,就要小心一点。
第三个问题526获批,国内名下房产怎么处理?一旦获批就可能成为美国纳税义务人,此时处理房产就要注意资产申报以及报税的事项。
第六个问题是孩子是主要申请人,中国父母的资产什么时候转移给孩子比较合适?孩子拿到绿卡前是不是无限制赠予?拿到绿卡后再赠与,美国方面要征税吗?当一个家庭变成国际性的家庭,父母怎么把资产转移给小孩是很重要的。大家请看我刚才讲的移民迁税务规划案例三,以这个思路就能免掉很多美国的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等。
第七个问题也是跟房产有关,526已获批准,F1身份也就是学生身份,在美国购房一套,登陆前国内与父母共有房产及美国的名下房产如何处理?526已批,他已经是美国人身份,所以他在美国的资产需要按照美国税务规定报税,在中国的部分要按他的所有权来申报资产并征美国的税。
第四个问题,526已批,等排期,在美国申请了一个号码叫ITIN,报税记录是否以后会与登陆后的社安号报税合并?答案是会的,要跟税务局做个声明是没问题。 至于会不会累积信用,根据我在美国生活的了解,累积信用是透过贷款或者信用卡。ITIN好像没有关系。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移民后帮亲戚朋友打理投资获得的酬劳,直系亲属可否赠予,如果可以是否要交税?我首先假设这个酬劳是按照您的收入来计,如果你有绿卡,不管是在全球哪里赚的钱,不管是透过什么渠道把钱打给你,一定要纳税。第二个假设就是这个酬劳以“外国人赠与”的形式付给你,则是不用缴纳所得税的,所以这个问题有两种情况的解读,一个是赠与税,一个是所得税。注意赠与如果超过十万块美金,要做一个申报。
在线问答
: 如何把钱通过正常的方式汇到美国?
: 那我们在美国开了几个账户汇EB5的钱不行吗?
Nathan
好的,这两位听众的这两个问题可以一起回答。我在一开始提出来的银行保密法和爱国者法案都是美国这边的法规。也就是说他只在意你资金进入美国之后的情况。客户需要提前知道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提早准备资金来源证明文件。为什么这个重要呢?就是因为一旦资金进入到美国进入了银行的账户,银行对你提出查询的时候,你是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提供这些文件的,如果没有做到的话资金很有可能会被打回。从EB5客户的角度来说,因为50万的投资款是必须要提供给移民局证明文件,所以在这方面往往不用担心。但是因为接收50万投资款的时候,在美国这边可能有若干个账户,如果说是一个人名下开设多个账户的话,很有可能因此被调查,所以说这方面肯定是不建议。
最稳妥的方式还是说尽量不要自己操作,而是通过一些机构来完成,因为这些机构往往提前就了解到这边的银行会需要哪些文件,从而可以提前准备。不希望发生的情况是,如果你资金到了美国,结果因为来不及补充文件而被退回,这个就很大的延误了可能要办理的移民或者其他业务。
:国内居住房产登陆后卖掉,增值部份国内共缴8%的税,美国加州还要䃼缴多少?怎么计算?
Iris
美国加州要交的税大概就是10%。看你增值部分在多少。加州是累进税率,最多最多如果50万以上,可能也就是到12%左右。增值的部分的计算是:卖价减掉你最早买房的原始成本。算法实际上是跟中国的税法算法应该是一样的。另外除了原始成本以外你还可以算上装修费用。
: 我准备在美国买房,已经拿到移民登陆签证,要如何把我的人民币换成美金,并弄到美国去呢?
Nathan
好的,因为涉及到买房所以资金量往往会大一点,而且也有时间限制的问题,就是你有可能需要在短期内把相当的金额转到美国来。这个时候通过现有的银行系统,5万5万的操作的话,就比较麻烦了。因为时间会比较长,而且比较容易有洗钱的嫌疑。如果说时间限上不是一个问题,当然可以把它拖长,几个月来操作来完成。
: 请问如果登录后先生回中国工作,太太在加州工作,所得税该怎么缴纳?只需太太一人缴纳吗?先生收入是否需要申报?谢谢!
Iris
如果太太在公司上班,她的公司应该已经帮她做了预缴税;如果是她自己的贸易和经营,她要请会计师帮她做一下预缴税的计算。至于太太要不要报先生的收入呢?先生因为在中国,所以不用报加州税,可是太太有可能要申报先生在中国收入的一半。这是加州很特别的一个共同财产制的制度。所以对于这种不同的州税,大家还需要详细计划。
主持人
本次讲座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二位嘉宾抽出宝贵时间与网友分享即时资讯和税务知识,谢谢。更多精彩讲座,尽在移投路直播间,下周同一时间,我们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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