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女朋友看言情小说么
嗯,她偏爱景行笔下的吃货
去米其林一星的HAKKASAN,是个周三晚上。我从34街的公立图书馆出来,收到讯息,是一个年长我几岁的姐姐,在纽约做地产生意。来了她地头,她请我吃顿饭。我就往时代广场那边走,顺着48街走到八大道,找不到地方。猛然听到有人叫Lark,一抬头,看见一扇很高的黑色大门里,探出晶晶姐的半个身子。
往里面走了很长一段路,还以为自己进了Club,蓝色的灯光倒映着红色烛火,一转弯是一片红色的吊钱,这色泽搭配竟有些妖异。曾经老郝给我讲个段子,说你要撩姑娘,就找个比较黑的地方点烟,手裹着那一团妖异的蓝火,不紧不慢地吐烟圈。我听完就踹了他一脚,才不信有姑娘喜欢他这老流氓。
服务生带位又是一通走,七拐八拐,路过吧台,转过一架子酒,雕花的木窗刺绣的布帘,说不清是老上海的风情还是香港的旖旎,耳边放的是快节奏的流行旋律,我却觉得有歌女在耳边咿咿呀呀地唱吴侬软语。
一句话,这又是家吃环境的。
晶晶姐随意地坐在沙发上,一边拿手机处理着生意,一边跟我瞎侃,格外不见外。我东看西看,随口答了几句。服务生来了,她让我点,我也就随意点。上菜很快,我看这参观特意弄个聚光灯来照菜,想必是考虑了观感,不照不合适。于是就拍起来照片,晶晶姐幽幽来了句,”你后面一排服务生站着,等着上下一道菜呢”。
店里的服务生都是长相周正的帅小伙儿,一身黑,分外温柔地把盘子撤掉擦桌子。可我有强迫症,一边吃一边拿纸擦桌子。他拿起揉成一团的纸时,就有点尴尬。晶晶姐说,她要给我科普纽约服务生的历史。可最终,她一句也没再提,顾着帮客户租房。得亏菜还好,够用心,吃得出来用的都是新鲜的好料。晶晶姐能吃出门道,一会儿跟我说,这是拿鸡蛋裹了米饭,一会是马蹄来提亮这道菜。我听着频频点头,但觉得说实话,国内找个不算差的馆子,也能做出差不多的味儿。
法餐的吃饭步骤,消解了中餐在形式上能带来的满足感。所谓“吃桌”是要满满一桌一起吃,东一筷子西一勺子,才带劲。上到最后的甜品时,我已经被晶晶姐聊得没了力气。本来就不怎么喜欢巧克力,所以选了椰子。很清淡,混着石榴的甜,足够把前面那几道菜大开大合的咸和辣消解。最后一杯水喝下去,摸了摸胃口,才想起来搜一下这餐厅什么来头。
原来是来自英国的一家店。香港人在上世纪到了伦敦,开店,然后做大,然后成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餐品牌之一。真像作家景行笔下的那些个故事,秦浅带天真去了香港人开在伦敦的中餐馆,就为喝一口家乡味的粥,做法明明很简单,却在异乡那么难。
很久以前,和Jean在一起看聒噪的韩剧。女主角大半夜来快打烊的餐厅,主厨是她多年的好友,从巴黎远道而来开餐厅。她说,就只是想来喝一碗他做的汤。Jean唏嘘不已,说这是梁朝伟式的忧郁,和飞到伦敦海德广场喂鸽子一个性质。我说,应该是这女的想撩主厨把。Jean翻了个白眼,接着吃地瓜干。
在纽约,以为到名声在外的中餐店,就能领略到家乡味,或者变洋气的中国味,可实际上还是酱油和花椒的味道,没什么好坏,不过是没那么惊艳。
从餐厅那洞穴一样的店面出来,冷气扑面而来,我们一起往地铁走。我问她顺不顺路,她一边发着讯息,一边说她还要去K-Town的另一个局。
我站在地铁口,看着她利落说了句拜拜,就头也不回地走了,无中国式的临别寒暄。
站在原地,突然有点想笑。
这就是纽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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