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福建长乐女子20年前被美国移民局递解出境,后来再度偷渡入境,这种情况通常无法在美国调整身份,美国长乐公会向移民局写请愿信恳求给其豁免,近日获移民局批准,陈女士也拿到了绿卡。
陈女士(前左8)到长乐公会致谢 。( 侨报记者林菁摄)
当事人陈女士12日到长乐公会致谢。陈女士1996年第一次试图进入美国,刚到机场就被遣送回国,4个月后她又通过其他途经进入美国,从此再也没离开过。她已经结婚并有了两个孩子,丈夫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合法居留身份。
其代表律师严德威指出,有递解令的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还在美国境内,当事人可以通过各种途经申请豁免,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另一种是递解令已经执行,即当事人已经被移民局遣送出境,那么当事人无法申请豁免,并且要在境外至少呆10年以上才能再进入美国。
本来无法申请豁免
严德威指出,按陈女士的情况,她本来无法申请豁免,幸亏有了长乐公会帮助,竭力向移民局求情,移民局考虑到陈女士已经在美国生活了20年,有两个小孩,并且有报税,最后同意给她豁免,允许她在美国调整身份。
来源:纽约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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