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做生意,开餐馆是华人最喜欢的事情,不过除了现在餐馆太多,生意不好做了,还有一些就是开餐馆一不小心就官司上身。
这不,福州人林先生和太太在布碌崙公园坡(Park Slope)开了一家中餐馆,物美价廉,生意还不错,已经经营了七年。不过,近日林老板最近被一个“从天而落”的官司狠狠砸中,而更奇特的是,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个原告。
图为林先生
莫名其妙成为被告
就在上个月,12月15日,一封从纽约东区法院寄来的通知书,打破餐馆生意的平静。“我那天收到法院通知书才知道自己被告了,整个人都懵了。而且,我之前从来没见过这个原告。他也没给我们打过招呼。”林老板拿着法院寄来的立案通知书,无奈又好笑地说。

而且林老板的“罪名”还很严重──歧视残疾人。“这个原告是个西班牙裔残疾人,坐轮椅的。他声称想来我们店吃饭,但是店里没有残疾人通道和设施,所以他进不来。他觉得我们没有这些设施,是对残疾人的歧视。”
这个名叫Pedro Fontanes的原告在通知书上说,那天是2016年11月5日,他来到“粉色莲花”门前,想进去吃饭,但是门口有一个门槛,他的轮椅越不过去,也没有其它通道。他发现进不去后,就放弃吃饭离开了。但是他感觉内心受到了很大伤害,回头就找律师把林老板给告上了法庭,还顺带着把店铺房东也告了。案子12月13日在东区法院立案,通知书两天后就寄到了林老板手里。
林老板觉得非常冤枉,“他说11月5日来过我们店。但是那天我是在店里的。我记得清清楚楚,没有坐轮椅的残疾人来过。”林老板一般待在收款台。而收款台就在门口,旁边就是玻璃,里面的人能把街上的一切尽收眼底。“所以如果他来过,哪怕没有叫门,我们都会看得见的。”
公园坡是比较主流的社区,这里的居民对餐饮业的服务态度要求较高。所以林老板要求所有员工必须礼数周到,“看到老人、小孩、孕妇,我们都会主动去给对方开门。又怎么会把一个残疾人晾在那呢?”
餐馆老板亡羊补牢 以免再惹麻烦
林老板说:“绝大多数店铺都没有这些设施啊。大家也都觉得没什么。你只要说一声,大家都会来帮你开门的嘛。这是我七年来第一次遇到这种事。”
尽管林老板觉得自己很无辜,但他的店铺确实没有残疾人设备。于是在接到通知书的第二天,他就在一天之内,把所有的设备都安上:门框上安装了专门给残疾人叫门用的门铃;门上贴著给残疾人的“温馨提示”;还有残疾人专用斜坡,必要时就拿出来架在门槛上,方便轮椅通过。
“没办法嘛。都接到法院通知了,再不赶紧添上,岂不是责任更大?”他表示,这些设备倒没有花费多少钱,加起来也不到100美元。他不仅自己添置设备,还在微信上通知了所有的华人朋友,让他们赶紧添置,省得惹上麻烦。

林老板的餐馆门上还专门贴了给残疾人的温馨提示。
遇上了“职业”原告?
林老板觉得真正让他头疼的是官司。东区法院给他20天时间,他要在这期间决定是和解还是上庭。
原告表示,如果和解,林老板要给他6,000美元;如果不和解,那就是漫长的打官司。“这就更麻烦。上一次庭就得花费1,000美元。如果他们再多拖几次庭,那我打官司的钱都比和解金多了!”而且,打官司一般历时较长,林老板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进去,生活和生意都会受影响。
不知道怎么办的他到处求助,但是四天下来一无所获。眼看时间剩下的越来越少,他只好花钱请律师来处理。结果律师经过调查,发现原告不只起诉了林老板,“他还起诉了其它餐厅,有中餐馆、日本餐馆。理由都是一样的。”
林老板觉得自己是遇上了“专业碰瓷”的。原告就是利用自己残疾人的条件,随便挑选一个餐厅起诉,然后赚取和解金。“他要求的这个金额真是很妙。如果要的很多,那我们肯定还是要打官司了。但是这个数额就会让我们觉得,选择打官司的费用更高,还不如给他钱了事。”
于是,林老板决定让律师跟对方律师去谈和解事宜。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之中。
法庭资料显示,原告在去年的一年中对四家餐厅提起诉讼,在2011年也有,而且理由都相同。有的甚至因为理由不够充分,而没能立案。原告所有案子的律师都是同一个人,办公室在曼哈顿。
记者联系到原告的律师。他从法律角度解释,为什么责任在被告。但是当被问及,是否知道原告还告了其它很多家餐馆时,律师则回答:“哦,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案子。”
残疾人告中餐馆 早有先例
过去,华埠数十家的餐馆被告,在2011年,在布碌崙办森贺18大道,有超过50家的中餐馆竟被同一名外裔残疾人连锁控告。
理由都是,因为这些餐馆没有设置残疾人通道及设施。多数被告的商家都选择赔钱了事,而避免上法庭。
看上去像是讹钱,根据美国残疾人保护法,商家有义务提供残疾人通道,餐馆内部要有专供残疾人买餐饮的设施,卫生间也要提供方便;收到律师信后不能置之不理,缺席审判的罚款就是1万5千美元。作为商家开店一定要注意,一不小心就惹上官司。
来源综合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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