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对于美国家庭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但是买车时候的学问却很多,一对华人夫妇就因为语言问题在买车的过程中就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 

曾经与胡先生有纠纷的车行。(资料图片)  
这对华人夫妇是住在皇后区的胡先生一家人,2015年他们在该区的一家车行买车时被车行欺骗,一时投诉无门,27日再次到布碌仑亚总会寻求帮助,并向媒体诉说了这件“怪事”。当年,胡先生计划购买一部车辆用于电召车生意,但明明是分期付款,没想到收到的却是租车合同,无奈只好将车全款买下,胡先生怒斥经销商欺骗。   
胡先生表示,2015年的6月2日,他与太太前往皇后区北方大道处的一家车行买车,看中了一部克莱斯勒休旅车,价格从36000元砍到了26000元,车行在查看胡先生的信用后表示,首付8000元后可以贷款39个月,每月还贷478.61元。
购车变租车   
胡先生认为当时车行销售人员的态度相当好,车价也到位了,虽然自己不懂英文,但在签合同的时候也就并未加细看就签了字。没想到此后的事情就越发蹊跷了。胡先生在买车后的第二天发现新车两把钥匙中的一把不能打开门锁,因此致电车行,车行立即表示要其前来更换。但当胡先生第二天到车行时,销售人员表示问题并不是钥匙拿错而是车是错的,胡先生的车正在后面的维修车间内停放。胡先生走到了维修车间,发现4名工人在清洁一部和他购买车辆一样的车,经销商告知胡先生这才是他购买的车辆。“这辆车的内部完全没有清洁,而且里程表显示已经开了196英里。”胡先生说。   
胡先生当即要求经销商拿出购车合同,但对方表示购车合同已经寄往胡先生家中,几天后,胡先生确实收到了车行寄来的合同,可是请懂英文的朋友一看更是惊呆了,胡先生所购买的车辆总价格是40132元,而且胡先生签下的并非是购车合同,而是租车合同。面对突如其来、完全不同于自己当时买车的合同,胡先生立即表示要修改合同,并且退还8000元现款。但是车行却以胡先生在合同上签字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此后,胡先生与车行交涉数月后仍旧无果,无奈之下,胡先生只能将车辆重新购买。
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文  
27日胡先生再次前往布碌仑亚总会求助,黎保利律师楼的宋大伟律师表示,根据合同这确实是一份汽车租赁合同,合同的细节也没有问题。宋大维提醒民众,在购车时,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忽略很多合同的细节。他提醒,经销商服务态度越好越要小心合同中的陷阱,一旦在合同上签字,那么未来发生纠纷上法庭解决时,受害人就会非常被动。他希望民众购车时,一定要多加小心,尤其是在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否则很有可能成为被诈骗的对象。
来源:纽约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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