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从圣经来看自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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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上海佘山教会李浦旻牧师

最近几位知名人士的主动性离世引起了对相关问题(自杀)的探讨,可惜思索未能深入到直面死亡现象本体的程度。在惋惜与怀念的背后,似乎大家更多关心的是对教育体制、整体大环境与教会牧养水平等问题的探究,否则为什么更多数量的农民工基督徒或农村独居老人的自尽未能引起同样的轩然大波?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对自杀问题难免会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就是无意中予以美化,赋予其本不具有的社会意义。如:抗议不公、唤醒民众,甚至诗意地称其为生命升华。
论到美化死亡,没有比不信主的文人更富有文学魅力(煽情)的了。
俄国诗人涅克拉索夫说:“当你解答了生命的一切奥秘,你就渴望死亡,因为它不过是生命的另一个奥秘。生与死是勇敢的两种最高贵的表现。”
古罗马的思想家塞内加说:“什么是死亡?既是一种转移,又是一种结束。我不害怕结束,这就与没有开端一样。”
这些极富文艺与哲理气息的话语背后,究竟是洞悉历史与生命之后的坦然呢?还是对真正生命的藐视?我们需要本于圣经来考察。

经文:大卫祷告说:“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匪类的急流使我惊惧;阴间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诗18:4-5
死亡本身,无疑是残忍与痛苦,哀伤与无奈并存的事情。因为死是罪带来的整体性结果。死亡,总是意味着冰冷、离别与躯体的腐败,并无诗意可言。自杀带出的死亡,自然也不例外,并不分年龄大小、学历高低、相貌如何,尽管人会因此分别对待。美化死亡的人恐怕并不了解什么是死亡,更不了解自杀者的痛苦。
有人说:“能说出来的痛苦,都不能被称之为痛苦。而不能说出来的部分,便是我选择放弃坚持下去的原因。”对于自杀的个体,无论是什么人,都应抱有怜悯与惋惜的态度,虽然逝者未必领情。但剥离表象,比如年龄、职称、财富、知名度、对社会贡献值等,我们靠自己是无法测度其动机、心理变化与社会影响的。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指出:“死不是生命的事件,人是没有体验过死的。”
毫无疑问,我们对此需要谨慎。
自杀的一般原因为何?
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在《自杀论》认为,根据社会整合和社会调控的程度与范围不同,可以区分出四类自杀:
1、利己型自杀:就是倍感孤独,认为生命没有意义而自杀。比如,因为失恋或企图令对方的良心痛苦而自尽。
2、失范型自杀:比如社会大震荡或遇见特大型自然灾害,不能适应或价值观崩溃而选择自杀。比如王国维的殉传统文化,以及512大地震一年后的自杀率激增现象。
3、利他型自杀:重视社会与价值甚于重视自己。这种情况下,自杀是为了所谓的"更高的善"而所做出牺牲。
4、宿命型自杀:受社会过度整合的结果,个体所受的压抑导致人在命运面前感到无能为力,就是所谓的被压垮了。
就算自杀是一种基于神赋予人自由意志而天然拥有的个人权利,人也不可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社会与道德性的义务。活着,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是生命需要承担的责任。不仅是对父母、妻儿,也是对自己。

在基督教的传统伦理观念中,自杀绝不是高尚的事情,甚至是一种对自我本体杀人的事件。圣经记载的两起自杀事例,都是负面性质的。“亚希多弗见不依从他的计谋,就备上驴归回本城,到了家,留下遗言,便吊死了,葬在他父亲的坟墓里。”撒下17:23,还有就是众所周知的加略人犹大的上吊自杀。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自杀是不道德的,他的理由是:
1、人生来都有义务,尤其是对自己要有义务,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必要条件。对自己的义务之一就是保护自己的生命。而自杀是无视对自己的义务。圣经告诉我们,生命是神创造、赐予的。生命在主手中,人没有权利与神相争。约11:35
2、自杀是对人性的蔑视。 自杀者把自己看成了一个东西,所以自己可以随便处置。传递开来,就是别人也可以随便处置他人的生命,所以自杀把人性贬低到动物的等级。
3、自杀毁灭了生命,因而破坏了履行义务的条件。
4、自杀同时也说明自杀者弃绝了他所处的道德共同体。他弃绝了一切与他相关的所有社会关系,和这些关系维护的道德。 自杀等同于不承认这个共同体的任何道德。比如对父母、妻儿、债主或员工等。
5、自杀实际上包含着一种情感矛盾: 自杀 者自杀是为了一了百了,让自己“解脱”。可是解脱,这个希望本身是对一个有生命的人才有意义的。没有生命的人无所谓解脱不解脱,因为对于死人而言,生活没有所谓的更好或更糟。所以所谓自杀 ,潜意识里还是想“活得更好”,可是他的选择却是消灭了生命本身。正如经上所言:“与一切活人相连的,那人还有指望,因为活着的狗比死了的狮子更强。活着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无所知,也不再得赏赐;他们的名无人记念。他们的爱,他们的恨,他们的嫉妒,早都消灭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们永不再有份了。”传道书 9:4-6
6、自杀等同于自我谋杀。一个人完全无视任何权威,一个会自杀的人,并没有理性的保证不去谋杀别人,如果他能做自己生命的主宰,他就会成为别人生命的主宰。
康德是所谓的文化基督徒,他所信的可能只是理性的上帝。尽管如此,就如主耶稣所说的,今世之子在许多事情上比光明之子更有智慧。路16:8

身为神的儿女,对自杀的理解理当比康德更深邃更透彻。
1
自杀者的哀叹或愤世嫉俗会引发消极的共鸣
因为社会上诗化死亡的描述与正面肯定,甚至会产生涟漪效应。以前富士康的12连跳,除了众所周知的原因,还有媒体煽情的推力在起作用。
基督徒是主耶稣的见证人,不好的见证应竭力避免。不能让撒旦的控告得逞,不能让主耶稣的心感到忧伤。
2
近乎绝望的巨大压力理应促使基督徒更信靠神,
失去信心才会将自杀念头付诸行动。我们应该时刻仰望主耶稣基督。
3
对确诊的抑郁症患者(基督徒),应该圣经辅导与药物治疗双管齐下。
对于治疗失败导致的自杀个例,我们不可轻易地下定论。就仿佛因为经济缺乏而放弃可能治愈的后续医疗,我们不会因此推论出没信心,而是应该报以深切的同情。
4
神到底有没有拣选一个人,是出于至高神的主权,我们不需要对别人的得救与否发表高见。
而是需要对自杀的本质有所认清。自杀是体贴肉体的行动,是不合神心意的。其本质等于谋杀,只不过杀的是自己。这会令黑暗势力的攻击得逞,让主耶稣基督的名受辱。
无论如何,不管别人对自杀如何加以美化,自杀本身都是可悲事件。是个人属灵的破产,是一个家庭的不幸。对人对己都不会有任何的属灵益处,所以是我们要竭力避免的。但自杀的念头是没有则罢,一有就如影随形,稍不如意就会冒出头来。
那么,我们该如何与之对抗呢?
1
如果你还未信主耶稣,我真心劝你赶紧来信靠真神。否则,一超过天然的限度,人就会崩溃,选择自尽。只有在基督里,才能靠主胜过死亡与黑暗。
2
我们需要对付罪,不给撒旦控告我们的破口。关键是要保守自己的心。
3
平时多参加聚会,多与肢体们交流,多在一起唱诗赞美。这是有力的击退邪灵搅扰的方法。对教会而言,则不要只注重事工,而是要真切地关心肢体们的内心,这就是真爱人了。
4
不要疏忽祷告。主耶稣提醒我们:“ 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马太福音 26:41
事实上,基督徒不但不应忧愁绝望到自杀的地步,而且理当喜乐满足。
“ 要常常喜乐,不住地祷告,凡事谢恩;因为这是神在基督耶稣里向你们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
求主帮助我们,活出圣洁而喜乐的生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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