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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联邦福利项目中,“残疾”的定义是基于是否失去工作能力,而不是基于身体某一个部分的残疾。
7月23日是《美国残疾人法》生效25周年,726日便是纪念日。不久前,一位网友要求介绍一下美国残疾人的福利,由于每个州的情况和福利都不太一样,本文就集中在联邦政府最大的两个残疾人福利项目上:社会安全残疾保险和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这两个项目都属于全国性的社会安全(Social Security) 福利保障制度的一部分,在2015财政年度里,两项福利总额为2070亿美元。
在进入正题之前,首先来看一下残疾的定义。根据专门管理社会安全福利的社会安全保险管理局(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官方网页,残疾是基于失去工作能力来定义的,如果一个人符合下列条件,就被认为是残疾:不能从事以前做的工作,由于病况也不能调整到其他的工作,并且这种状况会持续至少一年或直到因此死亡。

社会安全残疾保险向受保人(insured) 或家人支付保险金,所谓的受保人指的是当事人工作时间够长并一直交付社会安全税。在美国,工作的人都要缴纳社会安全税,所以剩下的只是工作时间问题。下面是一个年龄和工作年数的对照表格,虽然不能说明所有的情形,但涵盖绝大部分情况,大致可以断定一个人或其家人是否可以领取社会安全残疾保险金。表格中的年龄指的是当事人如果成为残疾时的岁数,工作年数则指当事人领取保险所需的最低工作时间:
至于领取金额,则取决于受保人成为残疾前每年的收入。社会安全保险管理局网上有一个计算器,只要输入出生年月日和每年的年收入,就可以得出领取的金额。这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197011日出生的人今天成为残疾,如果这个人22岁就开始工作,年薪5万直到现在都没有变,那这个人每个月可以领取2198美元;如果当事人死亡,这个人的未成年的小孩每月可领取1657美元,照顾小孩的配偶每月1657美元,配偶到退休年龄 (60后为67) 时可以每月领取2210美元,这个家庭最高可以领取的保险金为每月3868美元。网上计数器的网址如下,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一试:http://www.ssa.gov/planners/retire/AnypiaApplet.html
另外一个大的联邦性残疾人福利项目是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这个项目旨在向低收入的老年人 (65岁或以上)、失明人士或者残疾人提供经济上的帮助。该项目对残疾的定义为:18岁以上,失去工作能力并有可能死亡,或者失去工作能力的这种状况会持续超过12个月以上。至于能领到多少补助,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社会安全保险管理局网页上的数据显示,该项目2015财政年度的福利支出为600亿美元。
针对上述两个项目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领取残疾福利的人后来又恢复工作能力并找到工作,那将失去领取福利的资格,但可以到退休年龄时领取社会安全保险中的退休福利。
自《美国残疾人法》25年前生效以来,残疾人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由于法律规定公共场合必须为残疾人提供活动的便利,使得他们可以和正常人一样全面参与社会活动;又由于法律禁止就业歧视,很多有残障的人都可以找到工作,而政府也通过各种政策、项目和渠道鼓励及帮助他们就业。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的联邦福利项目中,残疾的定义是基于是否失去工作能力,而不是基于身体某一个部分的残疾。
罗斯福总统于1935814日签署社会安全法(美国政府)
来自/雾谷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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